记得叶秀山先生在参加利科学术座谈之后,发出这样的感叹:“……思想如此干净的老人!”
我想,利科的“干净”大概首先在于他是一个纯学者,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他都坚守着思想的城邦。半个多世纪前,他接受基督教存在主义大师马塞尔(G.Marcel)的启迪,和他的许多同代人一样接近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思想,在漫长的学术生涯中经历了许多曲折、磨难甚至误解、不公,但他始终坚持自己的学术研究,并且致力于知识的传授、教学工作。特别应该提到的是他对德国现象学在法国的传播和研究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他在50年代初翻译了胡塞尔的《观念I》(曾当过他的助手的德里达也是从现象学开始的,他在60年代初也翻译过胡塞尔的《几何学起源》),并对书中的内容作了大量详细的注释,这个译本几十年来成为各国现象学者和学习、研究者的珍贵参考文献。后来他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与同行们一起在巴黎建立了胡塞尔档案中心。我们知道,德国哲学“传入”法国,是一件大事,使法国20世纪的哲学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对黑格尔、特别是随后而来的对胡塞尔和海德格尔思想的法兰西式的解释和深入探究,促使法国当代哲学多元发展,形成了法国当代知识、思想界的独特风貌。这种影响关联着几代法国学人。在这个过程中,利科既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人物,亦是融通各个思想流派的理论代表。
利科所以能在当代法国思想界起到这样重要的作用,是因为他总是以一种纯净的宽容、兼蓄之心对待各种不同甚至对立的思想倾向和流派。法国存在主义的传统一向拒斥精神分析,而在法国现象学运动中占有不可忽视地位的利科却在接近结构主义时借鉴了精神分析方法,他实际上是要把结构分析和现象学的描述加以深化和历史化,把反思哲学和精神分析融合,用现象学去解释精神分析。在他的《解释的冲突》、《活的隐喻》等重要著作中,则把这种解释和分析拓展到意义、想像、符号等研究领域。他在法国现象学、存在主义、人格主义、结构主义、解释学、语言学、文学批评、基督神学、叙事理论、甚至许多法国人感到陌生的盎格鲁-撒克逊思想等领域都有极深刻的研究和创见。但他却从来不愿把任何倾向推向极致,而是追求一种多种智慧的融通与和谐。这样的融通与和谐本身就体现着一种博大精深的智慧。无怪乎有人认为,利科庞大而又丰富、复杂的哲学体系可说是在德国哲学、法国反思哲学与英美启迪性的分析哲学之间的三角对话。
这种纯净的追求还表现在他对时间、历史、传统以及大量涉及政治、法律及社会的见解和论述之中。从80年代开始,利科发表了《时间与叙事》三卷本(1983-1985)、《恶的丑闻》(1988)、《作为他者的自我》(1990)、《论公正》等多部重要著作。他现在正在完成的最新的一部力作《历史之下:记忆与遗忘》将在2000年由法国色伊出版社出版。大量问题的提出和思考都是建立在坚固厚实的西方哲学史的基础上的。利科确实如叶先生所说,不是当代法国哲学趋势中最激进的一个,但却是基础最扎实、最为博学慎思的一个。他常说他更接近于胡塞尔而不是海德格尔,他更注重与西方哲学传统连接,因为他始终相信从柏拉图经中世纪到启蒙时期的理性传统仍然应该得到重视,我们需要继续研究传统留下的尚未解决的问题,使传统、历史活起来,新起来。历史不但包括已经过去的事情,还包括没有实现、没有解决的事情。从这种厚重的基础出发才能保证哲学家在“纯粹干净”的纯哲学的道路上不偏落入歧路。利科的所有研究其实都是沿着这样的哲学道路进行的。所以,许多人很注意利科与康德传统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对胡塞尔的长期研究所决定的。这使利科经常会回归康德:“胡塞尔建立了现象学,但是,是康德限定并奠定了它。”不过,利科没有只停留在承认康德是现代思想的奠基者这一点上,而是通过康德回溯到直至亚里士多德的传统之中。再比如,利科的宗教哲学的研究受到西方各国学者的高度重视:“……利科的贡献在于:(带有在20世纪宗教思想危机时期产生的卡尔·巴特神学的印记)在哲学研究的中心,注意把各种新成分带到‘圣经解释’和神学领域。”而在这个过程中,利科还是始终参照两个传统,继承了两种历史遗产:犹太-基督传统和希腊逻格斯传统,特别是他对于“恶”的研究,更是由于融合解释这两种遗产以及奥古斯丁思想、希望神学、神秘主义等传统而独具魅力,发人深省。而正因如此,利科重视解释。有人曾指责利科只不过在解释前人和后人的思想,没有新意。但是要知道,真正深入的解释本身就体现着一种更高层次上的创见。
90年代以来,利科更加注重政治、社会、法律问题以及一切与人类思想生活相关的问题。而这些都可回归于他一生都关心的伦理和道德及其相关的领域。他曾温和地表示过对海德格尔的“没有伦理学的存在论”和勒维纳斯的“无存在论的论理学”的不同看法。在这个方向的研究中,他仍然是从西方哲学反思传统出发,但又注重“实践的智慧”。利科不同于许多当代学者,他坚持原初肯定的思想,即最初的虚无和否定中存在着肯定因素,所以伦理是先于道德的。利科的伦理学是由三项构成的:重视自己(良好生活的目标和作为自我评价的解释),关心他人(对每个人的“自我”的关心胜于对“我”的关心),公正的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有一个自我性与相异性的辨证关系,与勒维纳斯的“为他人”的“不对等的关系”不同,利科在这里强调我与他人之间的平等。这种伦理学的基础就是每个“自我”都互相平等的“自我的现象学”。
利科在20世纪西方哲学之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在今天是不容置疑的了。但在法国,对他在哲学、思想界的贡献的真正承认却迟至80年代中期以后。他的著作与思想曾受到过不公正的、粗暴的对待。这和他在美国等地所受到的至高礼遇形成强烈反差。不过,与他的挚友勒维纳斯一样,这在自己祖国姗姗来迟的承认,更增加了其思想的光彩。我想,作为一名从事当代西方哲学研究的中国教师,我应当把利科的著作和思想译介给国内的读者们,特别是青年读者朋友们,这是我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我首先希望、也最先应该做的,是告诉他们:20世纪的法国,有这样一位思想家:他在长达86年的漫长人生和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生涯中,历尽波折、艰辛、甚至难以述说的人生创伤,却始终用理性、纯净的心灵、宽容的爱心对待这个动荡的世纪和他人,从未放弃对真知的追求。因为他说:“我要在这不公正多于公正的世界追求公正,在这不平等多于平等的世界中追求平等。”因为他在失去一位至亲的家人后说:“……幸福,就是为他人。”
我还要告诉大家,他曾自豪地对北大的师生们说过这样的话:“我不是思想家,我是教师。我不能保证我的思想不难,但我能保证我的思想清楚明白。”我想,这“清楚明白”是否就是“干净”呢?